食品等進口申報:日本食品相關貨物的進口手續

概要

食品等進口申報,是指以在日本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,進口食品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器具、容器包裝及部分指定玩具時,依日本食品衛生法所要求的進口手續。

該手續以食品衛生法第27條為依據。實務上,通常在進口通關前,由進口者向日本檢疫所提交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
這是食品相關貨物進口時最重要的規制手續之一。若未完成必要申報,相關產品不得在日本銷售,也不得供營業使用。

對進口者、通關業者及貨運承攬業者而言,關鍵在於:應在出貨前確認是否需要申報,而不是等貨物抵達日本後才處理。

食品等進口申報審查什麼

在食品等進口申報中,進口者需要向檢疫所提供進口貨物的相關資訊。

這些資訊可能包括產品名稱、數量、重量、原產國、製造者、製造工廠、出口者、成分、食品添加物、製造方法、用途、包裝形態及其他產品詳細資料。

檢疫所的食品衛生監視員會審查申報內容,判斷產品是否符合食品衛生法,以及是否需要檢查或追加文件。

這並不是單純的海關文件手續,而是食品安全審查。審查結果會直接影響貨物能否進入海關通關及日本國內流通流程。

可能需要申報的產品

食品等進口申報的對象,不限於一般食品。

可能包括以下產品。

  • 食品。
  • 食品添加物。
  • 食品用器具。
  • 食品容器及包裝。
  • 部分嬰幼兒或幼童用指定玩具。

因此,即使產品本身不能食用,例如餐具、烹調工具、食品保存容器、食品包裝材料及部分玩具,也可能因食品接觸或嬰幼兒使用風險而需要接受食品衛生審查。

實務上的確認重點,不只是Invoice上的品名。進口者及貨運承攬業者應確認產品實際用途、是否會接觸食品,以及是否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。

何時需要申報

食品等進口申報通常在產品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時需要。

常見例子包括以下情況。

  • 進口食品供零售銷售。
  • 進口食材供餐飲業使用。
  • 進口食品製造用原材料。
  • 進口食品添加物。
  • 進口食品接觸用容器或包裝。
  • 進口餐具、廚房用品或烹調器具供銷售。
  • 進口嬰幼兒或幼童用指定玩具。

相對而言,少量個人使用目的的進口,可能與商業進口有不同處理。實務上,進口目的、實際用途及銷售計畫,應在早期階段確認。

基本流程

食品等進口申報的基本流程如下。

  • 確認貨物是否適用食品衛生法。
  • 向海外供應商收集產品資訊。
  • 準備成分表、規格書、製造流程等資料。
  • 準備食品等進口申報書。
  • 向檢疫所提交申報。
  • 檢疫所進行文件審查。
  • 必要時要求追加文件或檢查。
  • 確認符合要求後,進入海關進口通關程序。

若未發現問題,檢疫所會核發相關申報證明,進口者可進一步辦理海關進口手續。

若需要檢查或追加確認,貨物放行可能延後,直到相關問題完成處理。

通常需要提供的資訊

僅有產品名稱,通常不足以辦理食品等進口申報。檢疫所需要足夠資訊,以判斷產品是否符合日本食品衛生要求。

常見需要的資訊包括以下內容。

  • 產品名稱。
  • 原產國。
  • 製造者名稱及工廠資訊。
  • 出口者名稱。
  • 成分。
  • 食品添加物。
  • 製造或加工方法。
  • 預定用途。
  • 數量及重量。
  • 包裝形態。
  • 器具、容器及包裝的材質資訊。

對加工食品而言,成分、添加物及製造流程尤其重要。對器具、容器、包裝及玩具而言,材質資訊與用途通常是主要確認點。

常需要準備的文件

依產品不同,進口者可能需要在出貨前向海外製造商或出口者取得相關文件。

有用的文件包括以下內容。

  • 產品規格書。
  • 成分表。
  • 食品添加物清單。
  • 製造流程圖。
  • 分析證明書。
  • 檢驗報告。
  • 食品接觸產品的材質證明。
  • 產品型錄。
  • 產品照片。
  • 保存條件資訊。
  • 工廠資訊。

若文件不完整,檢疫所審查可能無法順利進行,貨物可能在港口或機場發生延誤。

檢查風險

即使已提交食品等進口申報,依產品、原產地、成分、添加物、製造流程、過去違反紀錄或檢查分類不同,仍可能被要求接受檢查。

檢查可能涉及食品添加物、農藥殘留、動物用藥殘留、微生物基準、禁用物質或其他食品衛生要求。

若產品被指定檢查,進口者可能需要安排試驗,並等待結果出具後,貨物才能放行。

對冷藏、冷凍、易腐或保存期限短的產品而言,這可能帶來額外風險,例如倉儲費、溫度管理費、配送延誤及商品價值下降。

為何出貨前確認很重要

最重要的實務要點,是在出貨前,甚至在下採購訂單前,就確認是否需要食品等進口申報及需要哪些文件。

對首次進口、新供應商或成分複雜的產品而言,確認成分、添加物、製造流程、材質組成或檢驗結果可能需要時間。

如果這些問題在貨物抵達日本後才被發現,貨物可能在進口者向海外供應商索取文件期間被滯留。

這可能導致保稅倉儲費、Demurrage、Detention、檢查費、交貨日期錯過、廢棄、退運或客戶爭議。

食品添加物與成分

對食品而言,進口者必須確認成分及食品添加物是否符合日本基準。

某些在其他國家常用的添加物,在日本可能不被允許,或只允許用於特定食品類別,並受特定使用量限制。

因此,進口者應向海外製造商取得完整成分表及食品添加物清單。

加工食品、健康食品、補充食品、糖果點心、飲料、醬料及調味料,通常涉及多種成分及添加物,特別需要注意。

器具、容器與包裝

食品接觸產品也可能需要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
例子包括食品保存容器、餐具、烹調工具、紙杯、塑膠容器、食品包裝膜,以及機械設備中會接觸食品的部分。

對這些產品,進口者應確認食品接觸面、材質、使用溫度、預定接觸的食品類型,以及是否可提供檢驗報告或材質證明。

即使產品被描述為「雜貨」或「廚房用品」,只要預定接觸食品,仍可能需要接受食品衛生審查。

指定玩具

部分嬰幼兒或幼童用玩具,也可能成為食品衛生審查對象。

原因在於嬰幼兒可能將玩具放入口中,如果產品含有有害物質,可能造成健康風險。

進口者應確認產品是否屬於指定玩具範圍,以及是否可提供必要的材質或檢驗資訊。

貨運承攬業者不應因玩具不是食品,就直接認為其不受食品衛生規制影響。

與其他規制的關係

完成食品等進口申報,並不代表所有銷售要求都已經完成。

進口後,產品仍可能需要確認食品標示規則、廣告規則、不當景品類及不當表示防止法、健康增進法、藥機法、植物檢疫、動物檢疫或其他進口相關規制。

例如,健康食品在進口時可能需要食品衛生審查,但其銷售時使用的健康相關宣稱,也可能需要依廣告及健康產品相關規則另行確認。

食品接觸用電器產品,可能同時需要食品接觸材料審查及電氣用品相關確認。

進口者的實務注意點

進口者應在出貨前確認產品是否需要辦理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
尤其是首次進口或新產品,應及早向海外供應商收集必要文件。

若成分、食品添加物、製造流程、材質資訊或用途不明確,應在裝船或裝機前完成確認。

如果規制適用情況不明確,可以考慮事前向檢疫所諮詢。

海外供應商的實務注意點

海外供應商應理解,日本進口者可能需要在出貨前取得詳細資料。

這些資料可能包括成分、食品添加物、製造流程、規格、檢驗結果、材質組成及產品用途資訊。

僅說明該產品在出口國合法銷售,並不足以完成日本進口確認。日本可能有不同的食品衛生基準。

如果文件要等到出貨後才提供,貨物可能在日本港口或機場發生延誤。

貨運承攬業者的實務注意點

對貨運承攬業者及通關業者而言,食品等進口申報會直接影響配送時程及貨物放行。

若貨物抵達後才發現需要申報,貨物可能在港口或機場停止處理,直到進口者取得缺少的文件。

處理食品、飲料、糖果點心、健康食品、調味料、食品添加物、餐具、烹調工具或食品包裝材料時,貨運承攬業者應在出貨前或空運Booking前確認是否可能需要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
貨運承攬業者不應只依產品名稱判斷,而應在必要時確認實際用途、食品接觸功能、材質、成分及銷售目的。

常見錯誤

常見錯誤包括:因產品在海外合法銷售,就認為可以直接進口日本;或將食品接觸產品視為普通雜貨,而未確認食品衛生要求。

其他常見錯誤包括以下情況。

  • 進口通關前漏掉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  • 成分或食品添加物資訊不足。
  • 製造流程不明確。
  • 食品接觸材料不明。
  • 首次進口產品沒有檢驗報告。
  • 未預留檢查時間。
  • 完成食品衛生審查後,忽略其他法令

這些錯誤可能導致貨物延誤、倉儲費、追加檢驗、再出口、廢棄,或進口後銷售問題。

日本出貨前檢查清單

將食品相關貨物出貨至日本前,應確認以下事項。

  • 產品是否為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食品用器具、容器、包裝或指定玩具。
  • 是否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。
  • 是否需要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  • 是否可取得成分及食品添加物詳細資料。
  • 製造流程是否明確。
  • 對食品接觸產品而言,食品接觸材質是否明確。
  • 必要時是否可提供產品規格書及檢驗報告。
  • 是否可能被要求檢查。
  • 進口者是否已預留檢疫所審查時間。
  • 是否涉及其他進口相關法令或銷售規制。

重點整理

食品等進口申報,是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將食品相關產品進口日本時,依食品衛生法需要辦理的重要手續。

其範圍不僅包括食品,也包括食品添加物、食品用器具、容器、包裝及部分指定玩具。

在實務上,進口者及貨運承攬業者應在出貨前確認是否需要申報、需要哪些文件、成分、食品添加物、材質、用途及檢查風險。

及早準備,是避免日本抵達後發生通關延誤、倉儲費、檢查問題、廢棄、再出口及銷售問題的最佳方法。

Synonyms / Alternative Names

  • Import Notification for Foods
  • Notification Form for Importation of Foods
  • Food Import Notification
  • Food Sanitation Act Article 27 Notification
  • Food Import Procedure
  • Quarantine Station Notification
  • 食品等進口申報
  • 食品進口申報
  • 檢疫所申報

Related Terms

  • 進口食品檢查
  • 食品衛生法
  • 食品等進口申報書
  • 檢疫所
  • 食品衛生監視員
  • 食品添加物
  • 器具
  • 容器包裝
  • 指定玩具
  • 進口相關其他法令
  • 植物檢疫
  • 動物檢疫
  • 藥機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