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:日本進口實務中的食品接觸材料
概要
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,是指會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產品。它們包括餐具、烹調器具、食品容器、包裝材料,以及食品製造設備中會接觸食品的部件。
雖然這些產品本身不是食品,但仍可能受到食品衛生要求的規制。原因在於,產品中的物質可能轉移到食品中,或對食品安全造成影響。
當食品用器具、容器或包裝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日本時,可能需要依食品衛生法辦理食品等進口申報。進口者、通關業者及貨運承攬業者不應只看產品名稱,還應確認產品是否預定接觸食品、使用何種材質,以及是否會在日本銷售或供商業用途使用。
為何這些產品受到規制
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如果有害物質從食品接觸面轉移到食品中,可能影響食品安全。
因此,日本對部分食品接觸產品及材質設定規格與基準。問題不只是成品名稱,而是材質、食品接觸面、預定用途及使用條件。
典型例子包括盤子、杯子、玻璃杯、鍋具、平底鍋、砧板、食品保存容器、便當盒、食品包裝膜、紙容器、塑膠容器,以及食品製造機械中會接觸食品的部件。
可能屬於適用範圍的產品
某產品是否被視為食品用器具、容器或包裝,取決於其食品接觸用途,而不只是商品名稱。
即使產品以一般家庭用品、廚房用品、贈品或促銷品形式銷售,只要預定接觸食品,仍可能需要接受食品衛生審查。
可能的例子包括以下內容。
- 餐具。
- 杯子及玻璃杯。
- 鍋具及平底鍋。
- 刀具及砧板。
- 烹調工具。
- 食品保存容器。
- 便當盒。
- 食品包裝膜。
- 食品袋及袋狀包裝。
- 紙盤及紙杯。
- 塑膠食品容器。
- 食品製造機械中會接觸食品的部件。
實務上,進口者應確認產品照片、型錄、銷售頁面、使用說明書及用途說明,以判斷產品是否具有食品接觸功能。
食品等進口申報與營業使用
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時,可能需要向檢疫所辦理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重點不在於Invoice上是否寫著「食品」。問題在於該產品是否為預定接觸食品的器具、容器或包裝,以及是否會被銷售或供營業使用。
例如,用於食品保存的塑膠容器、咖啡店使用的紙杯,或用於食品銷售的包裝膜,即使貨物本身不能食用,也可能需要接受食品衛生審查。
如果進口者僅將產品視為「雜貨」或「廚房用品」,而未確認食品接觸用途,貨物抵達後可能導致進口程序延誤。
材質確認非常重要
對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而言,材質資訊是最重要的確認事項之一。
進口者應確認食品接觸面的材質,而不是只確認產品主體或外部材質。
材質可能包括以下類型。
- 合成樹脂。
- 金屬。
- 玻璃。
- 陶瓷。
- 橡膠。
- 紙。
- 木材。
- 塗層材料。
- 複合或多層材料。
若產品由多種材質構成,進口者應確認實際接觸食品的是哪一部分,以及塗層、接著劑、印刷油墨或內層材料是否可能影響合規。
使用條件與溫度條件
食品接觸產品的安全審查,不僅取決於材質,也取決於實際使用條件。
用於乾燥零食的容器、用於熱飲的杯子、用於油性食品的包裝膜,以及用於冷凍食品的托盤,可能涉及不同的食品衛生確認事項。
進口者應確認產品是否預定用於以下情況。
- 熱食或冷食。
- 微波爐使用。
- 烤箱使用。
- 冷凍使用。
- 長期保存。
- 油性、酸性或含酒精食品。
- 重複使用或一次性使用。
如果海外供應商無法清楚說明使用條件,進口者可能難以依日本要求確認合規。
合成樹脂的正面表列制度
對使用合成樹脂的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而言,正面表列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實務問題。
在此制度下,用於食品接觸器具、容器與包裝的合成樹脂材料,必須依正面表列制度框架進行確認。若材料或物質未被適用制度涵蓋,可能產生合規問題。
這對塑膠容器、薄膜、袋子、袋狀包裝、塗層、內層材料、封口、瓶蓋、蓋子及多層包裝材料尤其重要。
對進口產品而言,日本側進口者可能需要向海外製造商取得材質組成資訊、供應商聲明、檢驗報告或正面表列相關確認資料。
僅說明「食品級塑膠」或「符合海外標準」,對日本進口產品而言通常不足夠。進口者應確認該材料是否符合日本要求。
常需要準備的文件
進口食品用器具、容器或包裝時,可能需要文件以確認產品詳細內容及合規狀況。
以下資料通常很有用。
- 產品型錄。
- 產品照片。
- 材質證明。
- 食品接觸面材質資訊。
- 檢驗報告。
- 製造者資訊。
- 工廠資訊。
- 使用說明書或用途說明。
- 合成樹脂正面表列相關確認資料。
- Invoice及Packing List。
如果材質不明確,或無法確認食品接觸面,檢疫所審查可能無法順利進行,進口通關也可能延誤。
檢驗報告與日本基準
進口者可能需要檢驗報告,以證明產品符合日本規格及基準。
不過,並非所有海外檢驗報告都會自動被視為足以應對日本進口審查。進口者應確認檢驗項目、檢驗方法、材質描述、樣品識別及檢驗日期,是否適合日本進口審查。
首次進口、新供應商或新材質案件中,進口者應及早確認是否需要檢驗,以及檢驗可能需要多少時間。
貨運承攬業者應理解,缺少檢驗報告或材質資訊不明,可能在貨物抵達日本後造成延誤。
容易被忽略的產品
食品接觸產品常被忽略,原因是它們可能被描述為雜貨,而不是食品相關產品。
以下產品尤其需要注意。
- 贈品杯、盤子或便當盒。
- 促銷用食品容器。
- 包含餐具的禮品組。
- 重複使用水瓶。
- 作為家庭用品銷售的廚房工具。
- 與食品分開進口的食品包裝材料。
- 食品接觸用機械部件。
- 矽膠模具及烹調紙。
- 一次性餐具及吸管。
即使產品不能食用,其食品接觸用途仍可能使其成為食品衛生審查對象。
與其他規制的關係
食品衛生審查並不是唯一需要確認的問題。
依產品不同,其他規則也可能適用,例如產品標示、消費生活產品安全、回收相關要求、廣告宣稱、帶電廚房用品的電氣用品規則,或嬰幼兒玩具相關要求。
例如,嬰幼兒用食品接觸產品,可能也需要作為嬰幼兒相關產品進行確認。帶電廚房用品除了食品接觸材料確認外,也可能需要依電氣用品規則另行確認。
因此,進口者不應在確認食品衛生法後就停止確認。銷售方式、產品功能、目標使用者及廣告宣稱,也需要一併檢視。
進口者的實務注意點
進口者應在出貨前確認食品接觸用途,而不是等貨物抵達後才處理。
第一個實務問題是產品是否預定接觸食品。第二個問題是產品是否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。第三個問題是實際接觸食品的材質是什麼。
如果產品需要接受食品衛生審查,進口者應在出貨前向供應商取得材質資訊、檢驗報告、製造者資料及使用條件資訊。
對合成樹脂產品,在相關情況下也應取得正面表列制度相關確認資料。
海外供應商的實務注意點
海外供應商應理解,即使產品本身不是食品,日本仍可能要求食品接觸產品提供詳細材質及用途資訊。
產品即使被描述為「廚房用品」「家庭用品」「禮品」或「包裝材料」,只要會接觸食品,仍可能需要接受食品衛生審查。
供應商應提供清楚的食品接觸材質、塗層、層構成、使用溫度、預定接觸食品類型、檢驗報告及合規文件。
如果供應商只提供「可安全接觸食品」這類概括性說明,日本進口者可能無法取得足夠資料辦理進口手續。
貨運承攬業者的實務注意點
對貨運承攬業者及通關業者而言,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是典型的「不是食品,但仍可能適用食品衛生法」的貨物。
重要的是確認用途,而不是只看產品名稱。若貨物被描述為餐具、廚房用品、塑膠容器、紙杯、包裝膜、矽膠模具或食品機械部件,應確認其是否具有食品接觸用途。
如果可能接觸食品,貨運承攬業者應確認進口者是否已準備必要的食品等進口申報、材質資訊及檢驗報告。
貨運承攬業者不應因貨物不能食用,就直接認為其不受食品規制影響。
日本進口前檢查清單
將食品用器具、容器或包裝進口日本前,應確認以下事項。
- 產品是否會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。
- 產品是否以銷售或營業使用為目的進口。
- 是否需要食品等進口申報。
- 產品哪一部分是食品接觸面。
- 食品接觸面使用何種材質。
- 產品是否使用合成樹脂。
- 是否需要正面表列制度相關確認。
- 使用溫度及使用條件是否明確。
- 產品是否預定用於微波爐、烤箱、冷凍或熱食。
- 是否可提供檢驗報告或材質證明。
- 是否可確認製造者及工廠資訊。
- 是否涉及嬰幼兒玩具、電氣用品或標示等其他規則。
常見錯誤
常見錯誤之一,是將產品作為「雜貨」進口,而未確認其是否具有食品接觸用途。
另一個常見錯誤,是只確認產品主體材質,而忽略塗層、內層、接著劑、蓋子、封口、印刷面或實際食品接觸部位。
只依賴海外的食品級聲明或海外檢驗報告,而不確認其是否適合日本,也是有風險的做法。
對合成樹脂產品而言,未考慮正面表列制度,可能導致進口或銷售問題。
首次進口時,若未準備檢驗報告或材質詳細資料,就假設可以快速通關,可能造成延誤及追加費用。
重點整理
食品用器具、容器與包裝本身不是食品,但因為它們會接觸食品,仍可能受到日本食品衛生要求的規制。
實務上的判斷不能只看Invoice品名。進口者及貨運承攬業者應確認食品接觸用途、營業目的、食品接觸面材質、使用條件、檢驗報告及正面表列制度相關確認。
對日本進口貨物而言,這些確認應在出貨前完成。否則,材質資訊或檢驗報告不足,可能導致進口延誤、追加檢查、倉儲費及進口後銷售問題。
Synonyms / Alternative Names
- Food Utensils
- Food Containers
- Food Packaging
- Food Contact Materials
- Food Contact Articles
- Food-Contact Utensils
- Food-Contact Containers
- Kitchenware
- Tableware
- Packaging Materials
- 食品用器具
- 食品容器
- 食品包裝
- 食品接觸材料
- 餐具
- 廚房用品
- 包裝材料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