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海損分攤金
概要
共同海損分攤金是指在共同海損成立時,因救助費用、應急處置費用、投棄貨物等犧牲損失,按照獲救的船舶、貨物及運費等價值,由相關利益方分擔的金額。
即使貨物本身沒有受損並順利到達目的地,只要該貨物被認為是與船舶及其他貨物一同從共同危險中獲救,貨主仍可能被要求負擔共同海損分攤金。
如果貨物沒有投保海上貨物保險,貨主可能需要自行安排保證金、銀行保證或其他擔保。從實務角度看,這也是海上貨物保險重要性的典型例子之一。
共同海損分攤金發生的場面
共同海損分攤金通常會在船舶擱淺、火災、碰撞、主機故障、拖帶、進入避難港、投棄貨物、滅火作業等情況下成為問題。
在這類情況中,負擔並不只由實際受損的貨物承擔。只要船舶、貨物及運費等利益因共同危險中的合理犧牲或費用而獲救,相關利益方就可能需要共同分擔。
與 York-Antwerp Rules 的關係
共同海損的計算及理算,通常會依照 York-Antwerp Rules(約克・安特衛普規則)進行。
B/L背面條款或租船契約中,通常會規定共同海損應依照哪一版本的規則進行理算。適用規則的內容,會影響哪些費用或犧牲損失可以被認定為共同海損,以及分攤金額如何計算。
分攤金的基本概念
共同海損分攤金並不是單純以「自己的貨物是否受損」來決定。
共同海損理算人會確認哪些費用或犧牲損失可以列入共同海損,並根據獲救的船舶、貨物、運費等分攤價值,計算各方應負擔的比例。
實務上通常會確認以下事項:
- 可被認定為共同海損的費用及犧牲損失
- 獲救船舶的價值
- 獲救貨物的價值
- 運費是否成為共同海損分攤對象
- 貨物受損時的到達價值
貨物部分通常以商業發票價值或CIF價值為基礎整理分攤價值。如果交易條件為FOB或CFR,實務上可能需要加計運費或保險費後再確認。
共同海損理算書的確定,可能因事故規模及關係人數量而需要數年時間。因此,最終分攤金額常在事故發生後相當長時間才確定。在此期間,保證書、盟約書及保證金的管理會成為重要實務問題。
與貨物交付的關係
共同海損宣告後,船公司或共同海損理算人可能會在貨物放行前要求提交擔保文件。
這是因為最終共同海損分攤金會在日後才確定,船公司或相關方需要先確保將來能夠回收分攤金。
實務上,貨主可能被要求提交以下文件:
- 共同海損盟約書
- 貨物價值申報書
- 商業發票
- 由貨物保險公司出具的共同海損保證書
- 未投保時的共同海損保證金
如果這些文件提交延遲,貨物交付可能被暫停,並導致交貨延誤、倉儲費及其他追加費用。
與海上貨物保險的關係
如果貨物已投保海上貨物保險,保險公司可能會出具共同海損保證書,並代替貨主處理共同海損分攤金的支付。
因此,海上貨物保險不僅是補償貨物本身損害的保險,也在共同海損分攤金及救助費相關程序中具有重要作用。
另一方面,如果貨物未投保,貨主可能被要求自行安排現金保證金或銀行保證,資金負擔及行政負擔都會變大。
拒絕支付成為問題的情況
共同海損被宣告,並不代表所有分攤金都必須無條件支付。
例如,如果船舶在開航前已處於不適航狀態,而該不適航是事故原因之一,則運送人在 Hague-Visby Rules 或適用的B/L條款下是否應負責任,可能成為爭點。
在這種情況下,貨主可能會爭議共同海損分攤金的支付,或由貨物保險公司先行支付後,再向運送人進行追償。
不過,即使分攤金本身存在爭議,為了取得貨物交付,仍可能需要先提交保證書或其他必要文件。因此,是否最終應支付分攤金,與貨物交付前是否需要提供擔保,應分開整理。
Forwarder、NVOCC及貨主的實務注意點
Forwarder及NVOCC收到共同海損宣告後,應儘早向貨主說明所需文件、提交地點、提交期限,以及是否需要立即聯絡貨物保險公司。
特別是在LCL混載貨物中,多個貨主的投保狀況及文件提交狀況,可能會影響貨物放行。如果其中有未投保貨主,保證金或擔保安排延遲,可能會影響整體交付程序。
共同海損分攤金與一般運費、港口費用或當地費用性質不同。Forwarder及貨主應確認報價條件、B/L條款、貨物保險及與客戶之間的契約條件,事先整理誰負責處理哪些程序。
實務上應確認的資料
- 共同海損宣告書
- B/L及背面條款
- Invoice
- Packing List
- 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
- 共同海損盟約書
- 貨物價值申報書
- 共同海損保證書
- 共同海損理算書
重點整理
共同海損分攤金,是在海難事故中為共同安全而發生的犧牲損失或費用,由獲救的船舶、貨物及運費等利益方,按照價值比例分擔的金額。
即使貨物本身沒有受損,貨主仍可能需要負擔共同海損分攤金。貨物交付時,也可能需要提交共同海損盟約書、貨物價值申報書、保險公司的共同海損保證書或保證金。
共同海損分攤金通常不會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確定,而是由共同海損理算人日後進行確認及計算。貨主、Forwarder及保險公司應將「貨物交付前的擔保提供」與「日後的分攤金理算」分開管理。
Synonyms / Alternative Names
- 共同海損分攤金
- 共同海損分擔金
- 共同海損負擔金
- GA分擔金
- G.A. Contribution
-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
Related Terms
- 共同海損
- 共同海損保證書
- 共同海損盟約書
- 貨物價值申報書
- 共同海損保證金
- 共同海損理算人
- 救助費
- York-Antwerp Rules
- B/L
- 海上貨物保險
